市法院执行官是一级治安官员,拥有完全的执法权。他们负责市法院的公共安全,职责包括
- 审判室司法官负责监督审判室及其指派法官的安全和安保。
- 入口控制/扫描仪执行官,他们是进入大楼的第一道安全防线。这些司法行政官还协助公众查找审判室,并提供客户服务。
- 法警负责执行法官下达的司法优先逮捕令以及要求被告入狱的法官逮捕令。
法院安全信息
进入大楼的人员必须通过金属探测器。被认为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物品不允许带入,并可能被没收,包括但不限于弹药、气雾剂、打火机火把、辣椒喷雾剂、叉子、玻璃瓶、刀、工具、编织针、剪刀、刀片、金属梳子、尖锐物品和卷发器/热熨斗。大楼内禁止携带酒精饮料和毒品。禁止携带任何枪支和武器。您将被要求清空口袋。所有行李和钱包都将被搜查。违者将被逮捕。办公场所始终处于视频监控之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第 203.119 条,任何在恼怒状态下进入大楼的人都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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